鲜水村儒林第
鲜水村儒林第为清流县文物保护单位。
鲜水村儒林第位于李家乡鲜水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1200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 。
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暂找不到相关图片,欢迎提供。)
鲜水村儒林第为清流县文物保护单位。
鲜水村儒林第位于李家乡鲜水村,年代为清代,面积为1200平方米,类别为宅第民居 。
2018年7月30日公布为清流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墙四周外延5米。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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