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议第
通议第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通议第位于湖寮镇新寨村,是新寨旅外侨胞蓝镜清在南洋做生意赚钱后,于清光绪33年(即1907)所建。通议第是典型的殿堂式围龙屋,坐东北向西南,硬山式,砖木结构,穿斗式梁架,阴阳瓦面,共有房间104间,总面宽58.5米,总进深52.3米,占地面积3100㎡。
通议第的主人蓝镜清曾在该房屋创办学校,已培养输送近千名大学生在祖国各个岗位上工作。在蓝镜清的影响下,其后裔中有大学生28名、硕士16名、博士3名。
201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广东省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
湖寮镇 大埔县辖镇。县府驻地。著名侨乡。据文物考证,镇中心原是个湖泊,古时,有人于湖边搭寮以居,故称湖寮(当地土著与外来人一视同仁和睦共处,又称“同仁”)。义招、万川县治均设湖寮村(今古城村)。清以前称同仁社,民国时置同仁区。1949年设湖寮区,后改乡、公社。1961年春县治从茶阳迁回湖寮后,仍为湖寮公社。1983年分设湖寮区和湖寮镇,1986年区并入镇。位于县境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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