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应故居
彭文应故居为安福县文物保护单位。
彭文应故居位于安福县寮塘乡西边村。
2002年5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02]33号)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前2米,左右后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
延伸阅读:
·安福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彭文应故居为安福县文物保护单位。
彭文应故居位于安福县寮塘乡西边村。
2002年5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02]33号)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前2米,左右后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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