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人民剧场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高青人民剧场位于高青县田镇街道,年代为1958年。
2015年6月23日,高青人民剧场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五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